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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學起源光學的起源在西方很早就有光學知識的記載,歐幾里得(Euclid,公元前約330~260)的<反射光學>(Catoptrica)研究了光的反射;阿拉伯學者阿勒·哈增(AI-Hazen,965~1038)寫過一部<光學全書>,討論了許多光學的現象。 光學真正形成一門科學,應該從建立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的時代算起,這兩個定律奠定了幾何光學的基礎。17世紀,望遠鏡和顯微鏡的應用大大促進了幾何光學的發展。 光的本性(物理光學)也是光學研究的重要課題。微粒說把光看成是由微粒組成,認為這些微粒按力學規律沿直線飛行,因此光具有直線傳播的性質。19世紀以前,微粒說比較盛行。但是,隨著光學研究的深入,人們發現了許多不能用直進性解釋的現象,例如干涉、衍射等,用光的波動性就很容易解釋。於是光學的波動說又占了上風。兩種學說的爭論構成了光學發展史上的一根紅線。 狹義來說,光學是關于光和視見的科學,optics(光學)這個詞,早期只用于跟眼睛和視見相聯系人的事物。而今天,常說的光學是廣義的,是研究從微波、紅外線、可見光、紫外線直到X射線的寬廣波段范圍內的,關于電磁輻射的發生、傳播、接收和顯示,以及跟物質相互作用的科學。光學是物理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與其他應用技術緊密相關的學科。 |